关于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石化兴联路加油站搬迁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长金环管【2018】7号
单 位 |
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石化兴联路加油站 |
法人代表 |
李昭午 |
电 话 |
13874874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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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石化兴联路加油站搬迁扩建项目 |
项目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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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单位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金霞街道大塘基社区 |
工程地点 |
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与青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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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或生产规模) |
5263.95m2 |
联 系 人 |
黄辰 |
电话 |
1867008 5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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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及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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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1、原则上同意该搬迁扩建环评报告表的结论建议及专家评审意见。同意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石化兴联路加油将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大塘基社区的原大塘基加油站搬迁至开福区兴联路与青环路(规划路)交汇处东南角并进行扩建。搬迁扩建后加油站名称变更为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石化兴联路加油站,经营品种仍然为汽油、柴油,经营内容保持不变。搬迁扩建后加油机由4台增加至6台,汽油的最大储油能力由60m3 增加至80m3、柴油由30m3增加至60m3。每年汽油和柴油共计年销量为10000t/a,其中汽油6000t/a(92#汽油3000t/a,95#汽油1500t/a,98#汽油1500t/a),柴油4000t/a。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8万元。 2、项目工程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的各项环保措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建设单位在搬迁扩建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 4、项目须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加油站排水管网,并做好与市政排水系统的衔接。含油的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须经隔油沉砂池、化粪池、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北侧兴联路城市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 5、项目须加强油料存放地的防渗、防漏,并按要求修建防油堤,防止油料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加强营运期污染物的监管,在场地地下储油罐旁设置防渗漏检查孔,进行定期检查。 6、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套安装好设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加强对成品油装卸、储存、加油作业过程中的管理,通过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油气回收后,减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排放量。确保厂界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中相关要求。项目搬迁建设施工期须加强施工建设期废气、扬尘的污染控制,确保大气达标排放。 7、合理布置柴油发电机、加油泵等高噪声设备安装位置,高噪声设备不得安装于加油站厂界地带。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和降噪等措施,进出站车辆进出实行禁鸣,确保对周边居民区等敏感目标不产生影响。 8、项目需加强固废管理,建设防雨淋防渗漏固废堆放场所。落实好各固体废物的分类安全处置措施和处置途径。项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油罐清洗残渣、使用后的消防沙、隔油池废油和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及时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对废物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等进行规范化登记和保留档案。 9、本项目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负责突发性事件的组织、指挥、抢修、控制等应急响应行动。 10、本项目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发生改变,或者变更经营项目的,须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重新审批后才能实施。 1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本文件分送:
区环保局、区建设局
盖章: |